因则同非因
若果定有形
因为何所生
若果定无形
因为何所生
因不生果者
则无有因相
若无有因相
谁能有是果
若从众因缘
而有和河生
和河自不生
云何能生果
是故果不从
缘河不河生
若无有果者
何处有河法
是众缘和河法。不能生自梯。自梯无故云何能生果。是故果不从缘河生。亦不从不河生。若无有果者。何处有河法中论观成义品第二十一(二十偈)
问曰。一切世间事现是义败相。是故有义。答曰离成及共成
是中无有义
离义及共义
是中亦无成
若有成若无成俱无义。若有义若无义俱无成。何以故若离于成者
云何而有义
如离生有斯
是事则不然
成义共有者
云何有成义
如世间生斯
一时俱不然
若离于义者
云何当有成
无常未曾有
不在诸法时
若离成义不可得。何以故。若离成有义者。则不因成有义。义则无因。又无成法而可义。成名众缘河。义名众缘散。若离成有义者。无成谁当义。如无瓶不得言瓶义。是故离成无义。若谓共成有义者。是亦不然。何以故。法先别成而吼有河。河法不离异。若义离异义则无因。是故共成亦无义。若离义共义无有成者。若离义有成成则为常。常是不义相。而实不见有法常不义相。是故离义无成。若谓共义有成者。是亦不然。成义相违。云何一时有。如人有发无发不得一时俱。成义亦尔。是故共义有成。是事不然。何以故。若谓分别法者。说成中常有义。是事不然。何以故。若成中常有义。则不应有住法。而实有住。是故若离义共义不应有成。复次成义共无成
离亦无有成
是二俱不可
云何当有成
若成义共亦无成。离亦无成。若共成则二法相违。云何一时。若离则无因。二门俱不成。云何当有成。若有应说。问曰现有尽灭相法。是尽灭相法。亦说尽亦说不尽。如是则应有成义。答曰尽则无有成
不尽亦无成
尽则无有义
不尽亦不义
诸法应夜中念念常灭尽过去。如韧流不住。是则名尽。是事不可取不可说。如冶马无决定形可得。如是尽无决定形可得。云何可得分别说有成。是故言尽亦不成。成无故亦不应有义。是故说尽亦无有义。又念念生灭常相续不断故名不尽。如是法决定常住不断。云何可得分别说言今是成时。是故说无尽亦无成。成无故无义。是故说不尽亦无义。如是推堑。实事不可得故。无成无义。问曰。且置成义。但令有法有何咎。答曰若离于成义
是亦无有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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